情绪位于推理回路中,情绪可以帮助决策,而不是像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样,只会干扰决策……一只松鼠或一只小鸟都可以不假思考地迅速对外界威胁作出反应,人类当然也可以……这也正是演化中情绪的美妙之处,情绪使有机体可以不用思考即可完成决策。
— 达马西奥《笛卡尔的错误》
1 传统认知理论的“出轨”
依照传统认知理论,如果你发现你的配偶有一个情人,那么你的嫉妒之情完全是因为对这一事件的认知评估而引起,而你的震惊,哭泣、哽咽和粗鲁的身体动作仅仅是嫉妒心理的副产品或伴随物。它们似乎对嫉妒本身无足轻重,重要的是对这一事件的认识,是认识引发了嫉妒。但是生成论的解释是,你的震惊、哭泣、哽咽和粗鲁的身体动作都是你对这一事件的身体化理解,是认知评估的构成成分。正是因为这些身体变化,你才对这一事件有了切身感受,才那么“刻骨铭心”。有谁见过没有心跳加速、肌肉紧张、呼吸急促的“愤怒”?恐高症患者在面对万丈深渊时,能不带激烈的心跳、发软的双腿、出汗的后背而“无动于衷”的“恐惧”吗?所以,认知评估既是理智的,也是身体的。面对配偶出轨这个情绪事实,你不可能“心平气和”,而你的僵直的身体动作,撕心裂肺的呼喊、扭曲的面部肌肉都是一种对情境的身体化理解。生理上的这些变化是认知评估的物理实现方式。
2 詹姆斯—兰格情绪理论的“出轨”
在20世纪初期,詹姆斯-兰格的情绪理论曾经主张,所谓情绪就是身体变化的主观感受,肌肉、心脏和血液循环系统等身体因素都对情绪有重要作用。具体地说,我们并非因为恐惧而颤抖,而是因为颤抖才恐惧。在情绪形成过程中,身体变化在先,情绪反应在后,不同的身体事件导致不同的情绪体验。詹姆斯-兰格的情绪理论承认了身体的作用,但这一观点存在的问题是:首先,无法解释情绪的意向性,即情绪的对象指向性; 其次,忽略了环境的影响,似乎情绪仅仅是体内因素的结果;最后,割裂了认知与身体事件的关系。
3 生成情绪理论的“出轨”
从生成论的角度来看,所谓“身体”(body),并非生理学和医学意义上的躯体,而是指“活的身体”(the lived body)。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曾经提出,存在着两种对身体的理解,一是作为客体的身体(Körper ), 即躯体。这个身体是物理性质的; 二是作为主体的身体(leib ),这是产生认识和体验的身体。这个身体是前反思中的身体,是现象的身体,是认识的主体。这个身体是情绪体验发生的背景和后台。一切情绪体验皆以身体这个背景为基础。换句话说,情绪体验的主体是“活的身体”: 是身体在思考,是身体在认识,在认识和思考的同时,是身体在产生着相应的感受和体验。所以,情绪体验并非一种“无身”(disembodied)的精神状态。相反,情绪恰恰体现在腺体分泌、肌肉僵直和剧烈心跳中。因此,情绪是身体的情绪,身体是情绪体验中的身体。两者水乳交融,浑然一体。
身体与情绪体验水乳交融的状态决定了身体在情绪体验中扮演着构成性(constitutive)角色,而不仅仅是因果性角色。詹姆斯-兰格理论之所以不能完满解释情绪的性质,就是因为这一理论完全从因果关系上解释身体对情绪的作用,从而把身体事件与情绪体验割裂开来,导致了一种笛卡尔式二元论观点。但是生成论与此不同。生成论认为身体及其相应的神经生物因素在情绪体验中扮演了构成性的,而不仅仅是因果性角色。身体感受在意义产生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认知评估与身体化过程构成性地相互依赖。
当我们说身体在情绪体验中扮演了构成性角色时,其中心含义是指包括各种身体感受、生理变化和行为反应等在内的身体事件是完整情绪体验的组成部分。这些身体事件并非仅仅从因果方面贡献给情绪体验,而且完整的情绪体验中包含了这些身体成分: 激烈的心跳、急促的呼吸、扭曲的面孔、紧张的肌肉、刺痛的皮肤和出汗的手心等都是情绪体验中不可缺少的成分。正是在这些身体事件中,我们被“感染”、被“震撼”、被“触动”; 或者让我们“欢欣鼓舞”,或者让我们“心惊肉跳”,或者让我们“目瞪口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情绪是“具身的”,情绪体验从构成方面来说依赖于有生命的身体,身体在情绪体验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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