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省卫生监督局获悉,今后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将严格按照卫生部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体检”的监管。  

  日前卫生部出台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在执业地点以外开展健康体检,并对外出体检的医疗机构作了严格要求。《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医疗机构外出健康体检前,应当与邀请单位签订健康体检协议书,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受检人数、体检的项目和流程、派出医务人员和设备的基本情况等,并明确协议双方法律责任。同时医疗机构应当于外出健康体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等各项严格的手续。

(实习编辑:闫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