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乙肝抗病毒治疗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以核苷类抗病毒药物为代表的一批新药,在临床一线发挥着举足轻重的治疗作用。这批药物包括恩替卡韦、阿德福韦、替诺福韦、替比夫定、恩曲他滨、拉米夫定等。最早使用的第一代核苷类抗病毒药物,例如更昔洛韦、泛昔洛韦等,由于疗效不佳以及不良反应严重等问题,现已不再用于治疗乙肝。第二代核苷类抗病毒药物的代表是拉米夫定,该药自1999底开始在我国使用,抑制病毒作用非常显着,没有明显不良反应。但是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发现该药容易出现病毒变异耐药现象,而且以每年15%~20%的速度递增,导致抗病毒治疗的效果锐减,有些患者病情会加重。因此,拉米夫定也不是长期治疗的理想药物。随着第三代、第四代核苷类抗病毒药物的涌现,拉米夫定已经逐渐淡出一线药物,取而代之的是恩替卡韦、阿德福韦,以及即将上市的替比夫定、替诺福韦、恩曲他滨等。现在我国正在使用的恩替卡韦抑制乙肝病毒的速度最快,该药在美国使用已经三年有余,发生变异耐药现象仅为3%左右。阿德福韦长期使用时发生变异耐药现象也比较少见,但是该药抗病毒能力相对较弱,大剂量使用可能会造成肾脏损害。

  乙肝抗病毒治疗是一项艰苦、长期的攻坚战,对于病情已经发展为肝硬化的乙肝患者来说,抗病毒治疗是终身性的;对于一般的慢性乙肝患者,至少要花费2年以上时间。

  对于乙肝病毒e抗原阳性的乙肝患者(俗称为“大三阳”),一旦符合以下条件,就要抗病毒治疗:(1)乙肝病毒DNA定量检测大于105/毫升。(2)谷丙转氨酶水平升高,如果肝功正常,需做肝穿检查,如果肝穿病理检查结果显示炎症活动程度大于2级水平,也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治疗终点的重点是:采用PCR方法检测乙肝病毒DNA阴转,乙肝病毒e抗原/e抗体发生血清学转换(乙肝“大三阳”转为乙肝“小三阳”),这种现象出现后再巩固治疗12个月方可停药。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在治疗终点时做肝穿检查,如果肝穿免疫组化结果显示,乙肝病毒核心抗原已经消失,此时停药更加保险。对于乙肝病毒e抗原阴性的乙肝患者(俗称乙肝“小三阳”,这些患者虽然乙肝病毒e抗原为阴性,但是乙肝病毒DNA检测始终为阳性。这类乙肝患者病情更加复杂,治疗更有难度),这类患者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要抗病毒治疗:(1)乙肝病毒DNA定量检测大于104/毫升。(2)谷丙转氨酶水平升高,如果肝功正常,需做肝穿检查,如果肝穿病理检查结果显示炎症活动程度大于2级水平,也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这部分患者抗病毒治疗需要无限期长期进行。

  对于处于代偿期的早期肝硬化患者,如果乙肝病毒DNA定量检测大于103/毫升,无论肝功正常与否,都要进行抗病毒治疗,选用的药物为恩替卡韦或者阿德福韦,需要长期不间断服用。

  对于处于失代偿期的晚期肝硬化患者,只要乙肝病毒DNA定量检测为阳性,无论定量数值高低,都要进行抗病毒治疗。此时可以选择拉米夫定或是恩替卡韦,或是联合阿德福韦治疗,需要长期不间断服用。如果需要进行肝移植的患者,需要在手术前提前使用,手术后坚持服用。肝硬化患者的抗病毒治疗是终身性的,一旦使用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就要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

(实习编辑:范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