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时间超过半年,肝功检查始终正常,身体没有明显不适,无论其是乙肝“大三阳”,还是“小三阳”,都算作乙肝病毒携带者。这种情况的人群在我国相当普遍,约占总人口数的10%左右。
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需要治疗,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按理说,既然身体携带乙肝病毒,就应该治疗。但是目前各种药物和治疗方法均不能有效清除已经整合到肝细胞内的乙肝病毒,各种抗病毒药物对于潜藏在肝细胞内的病毒,犹如隔靴搔痒,无法切中要害。加上乙肝病毒携带者机体免疫功能处于麻痹状态,对于各种治疗难以响应,治疗起来好像对牛谈琴,不起作用。
迄今为止,我国尚无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具体规范化诊疗方案。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需要治疗,一定要视患者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携带者需要治疗,有的暂时无需治疗。这是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情况十分复杂,其中少部分为非活动性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但是更多的携带者实际是处于不同疾病发展阶段的乙肝病人,其中不乏慢性活动性肝炎、早期肝硬化,甚至于个别的肝癌患者。这些病人表面上没有明显异常,但病情在暗中潜伏进展,到了一定时候才会显露出来。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可马虎,不能掉以轻心。绝对的“健康携带者”是不存在的。
乙肝病毒携带者都需要到正规的国家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细致的检查,包括肝功系列指标(肝脏酶谱、胆红素、蛋白及蛋白比值、凝血酶原活动度等),乙肝病毒系列指标(乙肝“两对半”、乙肝病毒DNA等),B超检查以及肝组织穿刺活检(了解肝脏组织炎症及纤维化,以及肝脏组织免疫组化、病毒学检查情况等)。经过以上系统检查,可以明确每个携带者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治疗。如果携带者化验检查肝功系列指标均正常,乙肝病毒复制指标为阴性,B超检查没有明显异常,肝穿检查提示肝脏组织炎症积分小于4分,证实该携带者为非活动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暂时无需治疗。但是依然要进行医学观察,定期复查。如果携带者化验检查乙肝病毒复制指标为阳性(乙肝“大三阳”和/或乙肝病毒DNA阳性),肝穿组织学检查提示炎症程度超过2级,积分超过4分,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主要选择用药包括干扰素、拉米呋定、阿德福韦和恩替卡韦等。以上药物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较多,必须在专家指导下谨慎使用。如果肝组织学检查提示患者存在不同程度的纤维化,可以加用一些抗肝纤维化的药物,例如复方鳖甲软肝片、大黄蛰虫丸等。大量的临床研究表明,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肝穿组织学检查,只有少部分人属于非活动性乙肝病毒携带者,而绝大多数都属于病情严重程度不等的乙肝病人。这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坐视不管,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各自的治疗方案,积极治疗。
(责任编辑:王海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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