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9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代表卫生部宣布禁止就业、入学体检的两对半检查。用法规的方式禁止体检对现有的和将有的感染者的知情权和健康维护权是一种无情的剥夺,从医学科学的角度看来,无疑是对乙肝感染者的另一种歧视。

  2009年12月29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代表卫生部宣布禁止就业、入学体检的两对半检查。如此看来,多年来反对乙肝歧视的斗争已经取得“重大成果”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从今以后,不再列入常规检查的“两对半”项目,大可置之不理了,眼不见心也不烦了。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本应由劳动就业部门、劳动仲裁部门等行政及工会组织来把关的事,怎么非得会由卫生部来泼这盆“洗澡水”呢?而且还要“连孩子”也一起泼出去?莫非这都是两对半检查惹的祸?都是你卫生部门不让这些无辜的人去就业、去入学?

  用法规的方式禁止体检对现有的和将有的感染者的知情权和健康维护权是一种无情的剥夺,从医学科学的角度看来,无疑是对乙肝感染者的另一种歧视。

  从医学上讲,乙肝病毒进入人体后一般呈两种状态,其一是病毒无繁殖,未对肝细胞产生实质性的伤害;其二是病毒有繁殖,对肝细胞有实质性的伤害。前者称为病毒携带状态,通常暂时不用治疗,但应该定期复查。后者称为炎症状态,应当积极治疗以防止其发展到肝硬化甚至肝癌,在其肝功能损害不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和携带状态者一样进行正常的工作、学习。然而,两者之间的区别在具体到个体病例上来讲,是有严格的界限的,但不是永远不会变化的。换句话说,携带状态在病毒发生变异、身体免疫状态发生改变等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炎症状态;而炎症状态在经过合适的治疗后,也可以转变成为携带状态。至于说到传染性的问题,其实许多医疗单位、医务工作者及各大媒体都曾不懈努力地进行过宣传:不是所有的携带者都是具有传染性;不是具有传染性的携带,就一定很容易传播乙肝病毒——其途径是病毒必须进入到被感染者的血液里,而正常工作、学习是基本上不存在这种途径的;注射乙肝疫苗产生抗体后,就能很轻松地防止乙肝病毒的感染。

  奇怪的是,我们的用人单位和学校怎么就听不进去呢?怎么就非要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呢?叫你好好吃饭你不听,你胡嚼乱咽,这下好了吧,噎了吧,噎了大家都别吃了——从此禁止吃饭。

  对乙肝病毒在体内存在的证据——乙肝标志物的检查俗称两对半检查,这种简便易行的方法,是广大医学科学工作者数十年来,呕心沥血研发出来,并应用在临床医学上的。毫不夸张地说。乙肝两对半的检查是科学与文明的进步带给整个人类的福祉,可遗憾的是,卫生部的一纸令下,使人类的这一科研成果无法继续造福万民。

  由国家卫生部庄严地宣布这一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政策,正好掩盖了某些部门不作为的行为,难免有点本末倒置的意思。因为正确的政策,本应该是禁止用人单位以携带乙肝病毒为由拒绝录用!

  由此看来,今后若干年内,我们国家的乙肝感染率将大大降低——因为受检人数及受检机会大大减少,这将给对乙肝的防控带来重大影响。更严重的后果是,15-20年后,我国慢性肝炎发展到肝硬化甚至肝癌的患者人数,将大大增加。

  对卫生部公布的这一政策,仍有人颇有微词,认为“此举仍有明显的漏洞,‘医疗机构在体检时要注意保护乙肝携带者的隐私’一说根本无法操作”。其实,乙肝病毒携带根本算不上什么隐私,健康人身体内都存有一些病毒、细菌啊,过分强调这些反而让人不自在。再说了,“携带”也不算病的,查查清楚可以还以“清白”有什么不好?而有些人认为“乙肝携带者有机会被医疗机构和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利用”,更是不分青红皂白的无稽之谈。俗话有云,人生有二不背,一不背医生,二不背父母,没有必要将医生作为对立面来看待,终末期肝病患者的病苦除了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外,就只有医生最能理解了。因此,我们建议一些维权者不要忽略了最根本的权力——健康权、生命权,同时也建议卫生部把“泼出去的孩子”赶紧捡回来——采取措施正视并监控乙肝病毒的感染率;宣传引导国人正确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既不要歧视他们,也不要讳疾忌医,从而早点摘掉乙肝大国的帽子。

  作者简介

  王东峰广东省肝病学会学术委员、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医专业委员会委员、主任医师、医学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师从中医泰斗裘沛然先生,长期从事中医肝病、肾病、疑难杂症的研究与治疗,特别是独创的"免疫三联疗法"在肝病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多次应邀参加全国各地的肝病讲学和交流活动,曾出席首届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第二届国际传统医学大会、上海国际肝病研讨会等学术会议,撰写的《早期肝硬化中西医结合疗效分析》

(实习编辑: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