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1.2亿,他们外表与常人无异,可以正常学习和工作。但专家说:“实际上多数携带者肝脏内潜伏程度不一的病变。”他们该不该就医?应怎样工作和生活?社会又应如何正确对待他们?别说他们自己摸不着头脑,连医生们心里也是一笔糊涂账。由此,肝病专家们呼吁,制定一部我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诊疗指南》应提上日程。
并非都是“健康携带者”
老郭十几岁就戴上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帽子。为此,他当兵不行,上学受阻,找个对象也坎坎坷坷,工作也换了一次又一次。但与他有同样境遇的人反而说他“幸运”,因为他没有为“携带者”这几个字花多少钱。“我们求医问药的钱可花‘海’了!”
说起乙肝病毒携带者,社会上普遍认为“不就是健康携带者吗”?“其实这是一大认识误区。”解放军302医院肝病专家刘士敬主任医师介绍,虽然这部分人身体没有明显不适,但实际上他们仅有少数人处于相对稳定的“非活动性”“健康携带”状态,而绝大多数携带者实际处于慢性肝炎的不同阶段,即属于病情轻重不一的乙肝病人。近年来大量肝脏穿刺活检结果表明,所谓“健康携带者”肝组织正常者只占少数,而且在电镜下也不能排除肝炎病变。另有研究表明,慢性感染者中50%~75%有活跃的病毒复制和肝脏炎症改变,部分携带者实际上已经进展为肝硬化甚至原发性肝癌。
据了解,慢性乙肝病毒感染的病程漫长,可持续30~50年,并分为免疫耐受期、免疫清除期、残留期或终末肝病期。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般都处于免疫耐受期,他们可以说是乙肝病毒赖以持续生存的宿主,对乙肝的传播和发病起着巨大的作用。多数携带者是在幼时感染乙肝病毒,由于免疫功能尚不健全,导致病毒长期潜伏。到了中青年,机体进入免疫清除期,在清除病毒的同时导致炎症发作,貌似健康的携带阶段也就随之结束。
值得指出的是,我国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划分较为宽泛,其中多数是潜伏状态的各种慢性乙肝病人,而国际上对此界定比较严格,只有非活动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一种,并且是以肝穿检查为标准。
目前,庞大的“携带者”人群已经成为严重的医学和社会问题。但是,棘手的是目前对这些人的治疗还存在不少困惑:一方面缺乏有效的药物,因此很多学者主张不必进行抗病毒治疗;另一方面,他们中大多数肝脏已存在不同程度的病变,并有部分人可演变为慢性肝炎或肝硬化、肝癌,理当及早治疗。由于长期以来对究竟该不该治疗以及怎样治疗问题,国内医学界没有达成共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医治及管理相当混乱。有的患者治疗从未间断,花费了大量冤枉钱,病情不好转反而恶化;有的虽未求治,但“心病难除”,担心终有一天暴发;还有的真就发展为肝硬化、肝癌。
谁来履行告知义务
“谁能告诉我们该怎么办?”面对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们旷日持久的问题,不少医学界的有识之士提出了由国家制定一部权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诊疗指南》的呼吁,还有一些专家已酝酿了《指南》应包括的内容。
刘士敬认为,对“携带者”到底要不要治疗问题必须在《指南》中明确,应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要搞清楚携带者肝脏内部的情况,包括检查肝功系列指标、乙肝病毒系列指标和B超,有条件者可以进行肝穿刺检查。其次,根据检查结果判断是否需要用药治疗,即对已判定属于非活动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暂不用药治疗,但仍要建立档案,定期复查;对已判定属于炎症活动者,应该治疗。具体治疗方案应该根据肝穿结果和患者经济状况而定。
另外,要明确诊疗场所和地点。乙肝病毒携带者需要有一个安全可靠的诊疗场所,要明白该去什么地方看病,谁有权利对其进行诊疗。由于涉及传染病隔离、消毒、排污以及实验室的诊断水平,乙肝诊疗活动需要在专科和权威的医院进行,否则有可能成为传染源。因此,诊疗场所需要严格遴选,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立档案和病历。对初次应诊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建立档案和病历,病历原本由医院保存,副本由患者携带,以便在其他医院就医时也能信息共享。档案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各种信息,例如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病情状况等,医院以及患者有权利和义务定期随访,互通信息。
告知相关常识。需说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流行状况、传染途径、自然史、病情发展规律以及如何预防乙肝病毒感染等。《指南》还应包括“携带者”的临床和实验室诊断标准以及推荐治疗方案、药物使用说明、不良反应和处理方法等等。
制定随访时间和项目。《指南》应明确携带者每隔多长时间需要到指定医院随访一次,随访哪些项目,怎样评判携带者病情变化情况等等。医师须据此制定相应的对策,并进行疏导和解释。
制定学习、生活以及工作的指导意见。包括建议适合的工作种类、不宜从事的项目;适宜的劳动和体育锻炼强度;科学的饮食配合,如避免饮酒、剧烈运动、熬夜等伤害肝脏的行为,切忌滥服药物加重对肝脏的损害等。
刘士敬特别强调,《指南》还应明确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配偶、子女及密切接触者应否进行乙肝疫苗接种;“携带者”进入免疫清除期应采取怎样的治疗方案;尚不需要治疗的人应如何进行监控等。
专家们认为,制定《乙肝病毒携带者诊疗指南》,不仅是因为这一人群已多达我国人口的1/10,更是由于如果他们轻信社会上的种种误导或虚假广告宣传进行治疗,不仅要付出金钱的代价,还可能贻误病情危及生命!
(实习编辑:李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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