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肝博士》的发刊工作,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魏来博士特撰写了相关科普文章,同时魏来博士又再次为我们谈了乙肝传播途径的老话题。
◆母婴传播。它是我国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最主要原因。患有急性乙型肝炎和携带HBsAg的母亲都有可能将乙肝传染给新生儿。这种传播的本质是经血途径传播。
◆经血途径传播。包括输入含有乙型肝炎病毒的血液和血制品,不洁的注射、手术、拔牙、文身、针灸、穿耳孔、内窥镜检查和医务人员的意外刺伤等。现在由于加强了对献血员的筛查,由输血造成的乙肝传播已经很少。但是,少数HBVDNA阳性,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阴性的血液还是可能漏检。所以,经血液途径传播乙肝还没有完全杜绝。
◆医源性传播。主要由于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非一次性注射器、内窥镜引起。所以,应该大力推行一次性医用器械。现在国家正对内窥镜的消毒制订更严格的消毒规范,此举可大大降低医源性传播。
◆性传播。性传播的HBsAg阳性率为5.44%,而社会生活中一般接触传播的HBsAg阳性率仅仅为0.68%。所以,在家庭中,HBsAg阳性的配偶较之其他家庭成员更容易感染乙肝。性乱是造成乙肝性传播的重要原因。
◆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接触传播。这种情况主要指有体液交换的生活接触,如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卫生用品。所以,家庭成员间的传播较多见。此外,约40%的慢性感染者唾液中含有病毒,所以唾液也可能造成传播。但是,共用办公用品、交换钱币、公共用餐等,一般不会造成传播。
魏来博士认为,在一般工作接触中,发生乙肝传播的几率是很低的。ALT、AST正常而HBsAg阳性的乙肝患者,基本不会对卫生习惯良好的人群造成威胁,而且可以有效预防。这也是制定上述两个标准的依据。
(实习编辑:李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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