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约有75~120万孕妇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若不采取预防措施,将有50%~90%婴儿可能感染乙肝病毒。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90%以上将成为长期携带者,部分人成年后出现肝炎症状,少数人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为此,许多乙肝病毒携带的女性忧心忡忡,怕怀孕加重病情,担心传染给新生儿,婚育是她们十分关心的问题。

  首先要确定自己是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者是过去从未患过乙肝,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持续6个月以上及肝功能化验始终正常者。但不应忽略肝脏活检这一关键检查。据国内外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肝穿活检报告表明,这些人中约1/3肝细胞组织完全正常,其余都有不同程度的病理改变。可见肝组织活检是确诊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金标准”,遗憾的是很多人不去做这项检查。

  乙肝病毒携带者有权结婚,但在婚前体检时应将此情况告诉男方。若女方化验肝功能正常,男方乙月千病毒表面抗体阳性,可以结婚。如果男方乙肝病毒“两对半”全阴性,则应注射乙肝疫苗,待产生抗体后再结婚,可使90%以上的易感配偶得到保护。研究者发现乙肝病毒携带的女性,其唾液及阴道分泌物中含有乙肝病毒,夫妻间性生活传播主要是威胁男方,故一定要待男方乙肝表面抗体产生再结婚。

  母亲将乙肝病毒传染给婴儿,目前明确主要途径是分娩时传播,占绝大多数。分娩过程中宫缩造成胎盘细微裂口,破坏胎盘的屏障作用,使带毒的母体血液渗入胎儿体内或胎儿吸入羊水及阴道分泌物;其次是产后母乳传播或经唾液和密切生活接触传播。也可经胎盘传播,又称宫内传播。

  乙肝病毒携带的孕妇采取哪种分娩方式可减少母婴垂直传播,一直是人们关心的问题。以往认为剖宫产可避免新生儿接触母体血液、羊水,从而减少母婴垂直传播的可能性。但手术创伤大,难免不接触母体血液。较系统的研究证明,剖宫产、阴道助产、阴道自然分娩(含会阴侧切),其感染新生儿的发生率虽然依次升高,但差异不显著,无统计学意义,提示剖宫产并不能明显减少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的发生率。对宫内已感染乙肝病毒的胎儿,分娩方式就更无必要考虑。目前控制乙肝病毒母婴传播的重点不是选择分娩方式,而是新生儿出生后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据报道保护率高达97%。基因工程疫苗更加可靠。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是具有保护性抗体,可以中和体内的乙肝病毒。对于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的新生儿,除按规定注射乙肝疫苗外,还应注射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在初生时注射一针,满月后再注射一针。若孕妇是“小三阳”,则应在其怀孕第七、第八、第九个月各注射一针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来中和孕妇血液中的乙肝病毒;如孕妇是“大三阳”,则从怀孕第四个月开始每月注射一针,直到分娩。

  产后能否给婴儿喂奶,目前尚未有一致看法,母乳营养丰富,含有许多抗体,对婴儿最理想。若只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这些人绝大多数无传染性,产妇可以哺乳;母亲“大三阳”的,不建议母乳喂养;母亲“小三阳”者,因有部分乙肝病毒超标,要检查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是否超标而定。总之,采用母乳喂养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婴儿必须接受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联合免疫。另外,母亲给喂奶前要清洗双手和乳头,若乳头破裂出血时,应停止母乳喂养。还要注意经期个人卫生,以免污染环境。

  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需要治疗,应定期复查肝功能来决定。若肝功能正常,就不要特殊治疗;若仅转氨酶略高,要看是分娩过劳引起的还是肝炎恶化所致。总之,应注意休息和营养,保持心情愉快,克服不良情绪的影响。

  对新生儿不要因为采取了预防措施而掉以轻心。最好在新生儿满2个月、满7个月时,查肝功能、乙肝“两对半”、HBV-DNA,以了解免疫效果及是否有宫内传播的存在。

(实习编缉: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