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龋病破坏的牙齿,有一些经过适当治疗还可以保存下来继续发挥作用。特别是对于已经有牙齿缺失的患者,这些治疗后保存下来的牙可以作为宝贵的基牙,用来固定和支持假牙。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能否尽可能地将患牙保存下来是衡量口腔科医术高低的标准之一。
但被龋病破坏的牙齿有下列情况必须拔除:
1. 后牙牙冠破坏过大,只剩下残根且根端位于龈下5mm以上者;
2. 根尖病变大,病变范围超过根长 l/2者;
3. 无对颌的或已发生冠周炎的第三磨牙;
4. 错位牙影响功能者;
5. 怀疑为全身其他疾病的“病灶”患牙者;
上述患牙不具备或已失去功能,甚至妨碍其他牙齿的功能,就没有保留的价值了。
(实习编辑:杜念念)
- 还没有人评论,欢迎说说您的想法!